组工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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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党的领导”这块国企改革的“压舱石”

发布日期:2015-11-04 00:00 信息来源: 字号:[ ]

近日,中办印发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在深化国企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提出要求、作出部署。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也是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压舱石”。

要坚持用“压舱石”稳舵定向。无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党的经济制度、经济政策的大框架下谋划和落实好国有企业改革的各项举措,保证国有企业发展方向不偏、作用发挥不减、主体贡献不降,蹄疾步稳地走好改革 “攻坚期”、“深水期”。

要坚持用“压舱石”兜住底线。经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随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作风建设得到根本转变。但从巡视通报情况看,国有企业党委负责人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职责;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通过利益输送谋求个人升迁,买官卖官;采购招投标违规谋利,家属子女靠山吃山;“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等等。种种情况表明,党的观念淡薄,主体责任不落实,是产生问题的总病根。要通过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强化企业党组织在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管理监督中的责任,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综合考核评价,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的领导人员。要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加强党性教育、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建立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案双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反“四风”规定,努力构筑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各类监督约束机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