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建
关于全区“金雁奖”、“银雁奖”初步人选名单的公示
责任编辑:党员教育中心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24 08:51:08
为着力加强农村“两委”班子带头人队伍建设,2014年区委、区政府对全区连续任职满30年和满15年以上的农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分别授予“金雁奖”、“银雁奖”。为进一步激发全区农村干部干事创业、奋发进取的热情,2015年区委、区政府拟对全区新增符合条件的农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进行“金雁奖”、“银雁奖”表彰。按照规定,授奖人员除要满足任职年限的基本要求外,其个人不能存在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其任职村在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土地资源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也不得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现将综合审查后符合农村基层干部“银雁奖”条件的初步人选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2015年12月29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区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4219157;邮箱:ytmpzzk@18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