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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

关于创办“党员创业贷款绿色通道”项目的实施意见

责任编辑:党员教育中心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23 22:24:42

  为激发广大党员带头创业兴业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由区委组织部、区妇联、区人社局、牟平区农商银行(农村信用社)联合创办“党员创业贷款绿色通道”项目。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创业贷款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牟平常住户口,组织关系在牟平的中共正式党员。

  2、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创业能力强,具有还款能力,并按规定提供担保,即贷款申请人需提供有担保能力的保证人承诺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或提供相关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以保证贷款的按时偿还。担保人必须是由距退休时间超过五年且为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在岗工作人员。

  4、属于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必须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办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并按规定报送年报。

  5、在牟平辖区内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6、经营项目符合国家的行业、产业政策,有市场、效益好。

  7、党员创业人员无不良信用记录和其他经济违法行为,个人信用等级测评达到A级以上。

  8、其他家庭成员在农商银行网点内无贷款。

  9、农商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党员创业贷款绿色通道”项目主要内容

  (一)优惠措施

  1、缩短办理时限。党员到当地农商银行办理相关手续时,通过“绿色通道”可简化贷款手续,最迟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2、放宽贷款额度。单户贷款额度一般为10万元以内,对符合党性强、信誉高、能提供有效抵质押担保措施、创业项目具有一定规模等条件的,贷款额度可给予放宽。

  3、延长贷款期限。根据党员创业项目周期的长短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符合条件、确实需要的可适当延长。

  4、优惠贷款利率。保证担保贷款年利率由现行的9%优惠至7.2%;门市房、厂房或两套以上的住宅房抵押担保,贷款年利率由现行的7.5%优惠至6.6%;存单、承兑汇票质押担保贷款执行基准利率,即5.6%。党员实际享受到的贷款利率优惠,根据当年贷款利率政策变化作相应调整。

  5、政府贴息扶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属于从事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随军家属、残疾人、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地农民(以下简称“七类人员”)、妇女中的中共党员,已就业或依法享受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除外,区委组织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推荐至区妇联、区人社局,帮助办理小额担保贷款,享受政府贴息扶持政策。

  (二)操作办法及程序

  “党员创业贷款绿色通道”项目按照“个人申请、多级联审、择优贷款”的原则,为党员创业提供定期、定额信贷支持,即每年3月和7月,由区委组织部协调农商银行,每次申请20—30个优惠信贷名额,对符合创业贷款条件的党员,经各级党组织考察、推荐,由农商银行按相关规定办理。具体程序是:

  1、有资金需求的普通党员向基层党组织提出申请(申请需提供材料见附件1),并填写《烟台市牟平区“党员创业贷款绿色通道”项目推荐表》(附件2);“七类人员”和妇女中的中共党员提出申请并填写《烟台市牟平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附件3)。

  2、按规定提供担保,并填写《烟台市牟平区“党员创业贷款绿色通道”项目(小额贷款)担保申请书》(附件4)。

  3、基层党组织对党员贷款对象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查无异议后,报各党(工)委。

  4、各镇(街)、区直党(工)委进行复审,审批通过后,统一填写《“党员创业贷款绿色通道”项目申请人员汇总审批表》(附件5),推荐至区委组织部。

  5、区委组织部对申请人进行统一备案,对符合“七类人员”和妇女条件的申请人推荐至区妇联、区人社局,其余申请人推荐至农商银行。

  6、申请人所在地农商银行对借款人开展评级授信及贷前调查,符合条件的按名额数择优发放贷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组织部联合区财政、农业、林业、妇联、人社、市场监督管理局、农商银行,负责全区党员创业贷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镇(街)、村两级要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标准条件,把好推荐质量关。要通过制度约束,确保获得创业贷款的党员履约守信,对贷款到期未还者,各基层党(工)委、党组织要协助农商银行做好贷款人工作,督促其依法履约。

  (二)实施跟踪帮扶。坚持“上下联动、多向联合、定点帮扶”的原则,对贷款成功的党员创业项目,提供定向、定点技术和信息支持,即由区委组织部联合农业、林业、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成立“党员创业指导绿色联盟”,结合部门包村、“第一书记”、“双联双包”等工作,为党员创业提供技术扶持、驻点指导、定期培训,帮助党员提高创业致富能力,从而实现“扶持一户,辐射一片,带动一方”的工作目标。

  (三)强化宣传激励。采取“一评二奖三推广”的政策,加大党员创业扶持力度。区委组织部每年度在申请贷款党员中开展“创业党员标兵”评选活动。年终,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农商银行、农业、林业、妇联、人社等部门,根据党员本年度创业实绩和带领群众创业致富的实效,在全区范围内评选出5—10名“创业党员标兵”,集中进行表彰。同时,将创业经历和成效编印成册,广泛宣传党员创业中的好经验、新典型,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投身于创业发展的大潮中。

  附件:1、申请“党员创业贷款绿色通道”项目所需资料

        2、烟台市牟平区“党员创业贷款绿色通道”项目推荐表

        3、烟台市牟平区小额担保贷款推荐表

        4、烟台市牟平区“党员创业贷款绿色通道”项目(小额贷款)担保申请书

        5、“党员创业贷款绿色通道”项目申请人员汇总审批表

 

                                                                                                                      中共烟台市牟平区委组织部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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