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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发区:重金发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发布日期:16-01-21 16:57 信息来源:人才山东 字号:[ ]

  为更好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烟台开发区围绕满足产业未来发展需要和高技能人才需求,瞄准高端装备制造、“中国制造2025”,大力实施技能兴区战略,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计划每年拿出千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通过“三鼓励两加大一强化”,充分调动企业、学校、个人等多方面积极性,努力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大技能人才支撑。

  “三鼓励”主要是说,一是鼓励企业引进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企业在引进人才、使用人才上的主体作用,对企业新引进的国务院特贴专家、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国家级高技能人才,一次性给予企业每人5万元“引才奖励”、个人1万元生活津贴;新引进的齐鲁首席技师、山东省技术能手等省级高技能人才,一次性给予企业每人2.5万元“引才奖励”、个人5000元生活津贴。对企业新引进的海外高技能人才,按照引进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奖励标准,给予企业奖励和个人津贴。对企业聘用区外高技能人才来区内就业的,按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分别一次性给予个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生活津贴。二是鼓励技工(职业)院校向区内输送技能毕业生。切实发挥技工(职业)院校在技能人才培养的基础作用和就业导向作用,鼓励各大院校运用校企合作、定向培养、工学一体等模式向区内输送毕业生,并根据当年累计输送50人以上符合条件的技能毕业生数量和职业资格等级,按照中级工500元/人、高级工1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给予技工(职业)院校“输才奖励”,不断提高各类院校培养技能人才的积极性。三是鼓励企业创建人才培养载体。对企业投资创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等载体平台,被认定为区级技师工作站或技师工作室、技能实训基地的,在认定当年一次性给予企业3—5万元创建补贴;被认定为市级以上培养基地的,区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补贴,更好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上的实践基地作用。

  “两加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加大评价激励力度。建立高级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对选拔的“区首席技师”每人每月给予600元政府津贴,管理期4年;对选拔的“区有突出贡献的技师”每人每月给予150元政府津贴,管理期2年。同时,对新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在岗职工,每人分别一次性给予1000元、1500元和2000元奖励,着力营造重视技能、关爱人才的鲜明导向,不断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待遇。二是加大竞赛选拔激励力度。深化提升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多层次多领域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等活动,对承办区级及以上技能大赛的单位,根据参赛规模和级别给予5—10万元的补贴,对竞赛优秀选手,给予300—1500元奖励,并推荐参加国家和省市高级技能人才荣誉评选。同时,对在国家和省市综合性技能竞赛中获奖的技能人才,区财政根据上级奖励标准,按1:1比例给予配套奖励。

  “一强化”,就是强化资金保障,设立区级技能人才专项引导资金,并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确保各类优惠政策及时兑现到位。同时,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对单位和个人存有弄虚作假行为,套取专项资金的,坚决取消其相应奖励和补贴,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求其责任。(通讯员 王泓宇 焦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