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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防治腐败的思考

发布日期:16-01-26 21:20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字号:[ ]

 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防治腐败,关键是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防治腐败,其实质在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治病于未发,从源头上确保党的肌体健康。积极探索防治腐败的有效途径,不仅是全面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进“三不腐”机制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是纪检监察工作回归主业主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体现。因此,必须准确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在保持惩腐高压态势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防治腐败力度,扎紧制度笼子,真正做到挺纪在前。

  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实现全党共防共治

  落实“两个责任”,是对党章基本要求的回归,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防治腐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同样需要紧紧抓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四川省委先后出台文件,明确了党委防治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分别细化责任清单,建立完善述责述廉、约谈等配套机制,通过“一案双查”强化问责推动责任落实。今年全省追究主体责任218人、追究监督责任70人。但是,部分地方和部门党委(党组)在落实防治腐败主体责任方面,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认识不到位、压力层层递减的问题,没有将其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中,导致出现重部署轻落实、只务虚功不求实效等问题。

  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确保防治腐败工作不务虚功,必须注重三个方面。一是分层分类推进责任具体化。在细化责任清单的基础上,通过建立责任台账、绘制责任落实分解图、分层分级述责述廉等,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监督。二是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和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的实践路径,把有效防治腐败作为重要内容,明确责任追究的标准、程序、形式、量纪幅度等,使追责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追究关键在动真格、见真招。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对防治腐败工作不力的坚决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突出抓早抓小,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纪律检查工作的一贯主张。王岐山同志强调,“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因此,深入推进防治腐败工作,必须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错不断、大错不犯”,坚决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四川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刻剖析反思南充拉票贿选案,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实现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同时,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等多种方式,实现纪律全覆盖,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全省共谈话函询2654人(次),已办结案件中单纯违纪类占总数的95.5%,党政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10442人,在“四种形态”中占63.7%。

  从实践情况看,部分地方和单位仍然片面地将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查、防脱节,防治腐败工作更多停留在各自为政、见子打子的局面。深入推进防治腐败工作,切实体现抓早抓小、挺纪在前的精神,切实把握好三个关键。一是强化纪律意识。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为契机,学思践悟“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六大纪律”的精神内涵,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法纪意识,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恪守纪律底线。二是促进查防转化。注重将纪律审查资源转化为防腐治腐成果,既精心制作案例教材和警示教育片,广泛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又涉深水、求实效,分专题、分领域、分岗位剖析发案原因,查找制度机制漏洞,系统提出防腐治腐的对策建议,督导有关地区和部门抓好整改落实,提升防治腐败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注意抓细抓常。扭住作风问题不撒手,紧盯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放松,综合运用廉政谈心、教育提醒、警示谈话、纪律诫勉、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等多种形式开展监督执纪,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坚决防止“温水煮青蛙”。

  紧扣权力运行,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

  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关键是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

治腐必先治权。要有效推进防治腐败工作,必须围绕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扎紧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一是突出系统化防治思维。深入分析腐败行为易发多发领域问题,充分整合信访、查案、巡视等资源,采取专题分析报告、工作建议书等形式,督促主责部门推动制度建设,常抓不懈、各个击破,积小胜为大胜。二是确保制度刚性执行。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中“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要开展专项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及时约谈、严格问责,确保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三是拓展运用科技手段。借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深化科技防腐工作,厘清权力目录,固化运行流程,推动网上行权和技术监督,真正实现排除人为干扰、以制度制约权力。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探索打造一体化的“数字纪检”系统,不断提升防腐治腐科学化水平。

(作者:四川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黄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