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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16-03-02 10:56 信息来源:胶东在线 字号:[ ]

  市纪委监察局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胶东在线12月31日讯 近日,市纪委监察局对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组织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集中通报,分别是:

  栖霞市地方史志编纂办公室主任马曙波公车私用问题。栖霞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龙口市北马镇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景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龙口市北马镇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齐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曹立良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招远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莱州市文昌路街道东升居委会委员陈岐祥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莱州市文昌路街道党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莱山区旅游局行业管理科科长初世国公车私用问题。莱山省级旅游度假区党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莱阳市冯格庄街道办事处乔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乔德阳违规发放福利问题。莱阳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各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加强遵规守纪教育,早打招呼、发信号、提要求,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方面的问题,扭住不放、一寸不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和约束自己,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