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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区三项措施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发布日期:16-04-15 13:34 信息来源:胶东在线 字号:[ ]

  完善干部选配工作机制。每年集中2-3个月时间,对全区70多个领导班子、60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并采用光电民主测评系统,通过彩色曲线图直观准确反映班子和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为评价使用干部提供准确依据。探索制定“职位说明书”,描述不同岗位所需干部的经历经验、素质技能、个性特点等条件,为选好配准干部提供“卡尺”、“模具”。采取“区级领导评定、主要领导横向评价、单位内部互相评议”等方式开展干部适岗测评工作,掌握了解干部现岗位适应情况和适合任职方向。科学把握动议频率,确定了“领导班子换届和机构改革,教育系统学年学期末,重要领导岗位出缺,重点工作、重大事项特殊需要,干部或班子出现问题或苗头,干部退出集中补充,年中和年底”等7个节点为干部动议启动时间,实现干部调整时机合理、频率合适。

  严肃惩戒“不作为”干部。研究出台《芝罘区领导干部提醒、函询、戒勉办法》,对工作中不主动想事、干事的干部,及时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注重了解基层一线、重点项目、信访维稳等岗位干部的现实表现,对见了任务就躲、出现问题就推的及时进行调整。注重了解干部对班子整体功能的贡献度,对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起反作用、搞不团结、不按规矩办事的及时予以调整。去年采取免职、调离等方式调整干部12名。

  坚持“两个双向”关心关怀干部。双向反馈关心帮助干部,每年组织开展“组织向干部反馈民主测评、经常性考察情况”,“干部向组织反馈基层实际、个人所思所想”活动,通过谈心谈话,了解干部所思所想,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双向考量客观评价干部过失,制定出台《慵政懒政严肃追责干事创业容错免责暂行办法》,对干部所犯的过失和错误进行辩证分析、客观评价、科学处置,干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因大胆探索、临时处置出现的失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上级要求的情况下,视情况按规程进行容错免责,保护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