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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填写《目标责任清单》 落实各项任务目标责任

发布日期:16-06-23 11:46 信息来源:烟台党建网 字号:[ ]

  市考核办组织填写《目标责任清单》 落实各项任务目标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市考核办组织开展市直部门、中央省属驻烟单位《目标责任清单》填写工作,加强考核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1.紧扣中心,定标明责。市直部门《目标责任清单》事项主要从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选取,由重要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两部分组成。“重要工作”按照市委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市级重点项目、市委市政府有关重要文件规定分解的任务确定;“日常业务工作”按照部门年初工作计划所列的经常性工作确定。要求中央、省属驻烟单位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市委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和单位中心业务工作等填写《目标责任清单》。

  2.突出重点,量化指标。按照《考核办法》要求,市直部门需要提报3-8项重要工作和3-5项部门日常业务工作;中央省属驻烟单位提报3-5项重要工作目标,并以文件为依据逐项逐条填写《目标责任清单》。各项工作必须定时限、定标准,突出阶段性(约束性),工作目标可量化考核。经市考核办与有关部门审核认定后,在全市进行通报。

  3.强化措施,确保成效。要求各部门单位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分管负责人及业务科长,采取强力措施,由单位主要领导按月调度《目标责任清单》事项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完善推进措施,解决具体难题,确保《目标责任清单》事项达到时间节点要求。市考核办将加强日常调度考核,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重要工作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