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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之四:不让跑官要官者得利

发布日期:16-08-18 16:03 信息来源:大众日报 字号:[ ]

  换届纪律“九严禁”系列评论之四

  不让跑官要官者得利

  跑官要官,顾名思义,或通过拉关系、走后门,到在选人用人上有话语权的人那里去“跑”,请托他们为自己职务升迁打招呼;或明目张胆向组织去“要”,通过摆功劳、比资历,理直气壮地与组织讨价还价。晋升职务本该凭德才、凭实绩,然而总有人企图投机取巧、“剑走偏锋”,不在干事创业、为民谋利上下功夫,而是把心思放在了如何跑官要官上,严重违背党的组织原则和为官从政之本。

  跑官要官者看重的是职务升迁,追求的是权力待遇,全然抛弃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旦让跑要者得逞,将会打击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党的事业和干部队伍建设造成极大破坏。因此,凡是跑官要官的,一律进入负面清单,不得提拔重用;凡是封官许愿的,一律严肃处理,并视情况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换届是干部集中调整期,也是各类跑官要官行为的易发期。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擦亮眼睛”,加强对干部的日常考察了解,不仅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不仅要听干部本人怎么说,更要听听群众怎么说,全面准确掌握干部德才表现,绝不让跑官要官者得利,不让埋头苦干者吃亏。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跑要之风,对找上门来的投机分子,不但不支持不推荐,还要严肃批评、严厉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