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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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市党建工作与纪监中心工作相融互促

发布日期:17-07-26 16:21 信息来源: 字号:[ ]

  作者:董照明王正明

  云南省大理市纪委监察局党组织紧紧围绕“服务中心、队伍建设”两大主要任务,结合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找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教育强党性,抓制度严管理,抓规范促提升,抓责任保落实,抓载体激活力,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融相促、同频共振。

  补精神之钙,提干事之神。坚持在常学、真学、深悟、知行合一上下功夫,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培训、研讨、闭卷考试、党员讲学、警示教育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党章党史、党规党纪、理想信念、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强化“对党忠诚,坚决做党章党纪忠实维护者和捍卫者”的政治信念、“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自律意识和“我不监督谁监督、我不执纪谁执纪、我不问责谁问责”的担当精神,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维护党章党纪党规,推进反腐倡廉和促进省、州、市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立规范之本,建常管之态。市纪委监察局制定《大理市纪委监察局绩效考核办法》《大理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等办法规定,市纪委监察局党总支健全了以“三会一课”为重点的20多项党组织生活制度,党总支和市纪委干部监督室密切配合,同向发力,联动管理,将党员积分制与干部职工日常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双线考核,结果互用,将考核结果运用于党员民主评议、评优评先和干部职工的年终考核,切实把组织生活制度挺起来、严起来,把党员干部日常考核细起来、实起来。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做到“常拉耳”“勤扯袖”。

  搭融合之台,凝向上之力。加强党群互融共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搭建服务平台,创新服务载体,把党员活动日、支部主题党日与洱海保护“七大行动”、“三清洁”、帮扶群众、志愿者服务、服务社区等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承诺践诺评诺、党员设岗定职、创建“党员示范窗口”和“党员先锋岗”以及开展职工文体等活动,让党员在实践活动中增强党性、服务群众、接受监督,实现党员自觉参与、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践担当之责,扛执纪之任。坚持把党建工作的成效落脚到服务中心、促发展上来,把党员先进性体现到“勇监督、敢执纪、严问责”上来,把工作业绩落实到各部室、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目标任务和党员干部的岗位职责上来。通过压实任务、严明纪律、每周反馈、定期汇报,动员、督促党员干部紧紧围绕省、州、市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改进监督方式,加大执纪力度,对洱海保护治理、脱贫攻坚、文明城市创建、“五网”建设、招商引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法行为。始终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弱、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1-6月,全市立案审查41件45人,审结各类违纪案件25件26人,给予党纪处分25人,政纪处分2人,党政纪双重处分1人。(作者单位:云南省大理市海东市行政中心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