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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市健全完善四项机制积极做好组织部门信访举报工作

发布日期:17-11-17 16:36 信息来源:党建网 字号:[ ]

  今年以来,围绕做好组织部门群众信访举报工作,蓬莱市着重建立完善“四项机制”,跟踪督导落实每起群众举报案件,确保“案结事了”。

  一是分工负责制。制定完善《干部监督工作部内分工协作暂行办法》、《受理举报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落实相关科室和具体受理责任人的职责分工,明确受理举报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要求等。同时,印制了《群众举报登记表》、《来信来访登记表》等专用表格,确保每起举报受理有登记、办理有批示、转办有手续、结案有报告。

  二是领导包案制。对登记的举报案件,实行分级包案处理。对疑难复杂案件,常委部长牵头,召开部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分析制定具体处理措施,并按照分工,明确一名副部长牵头,靠前抓指导,靠上抓落实。对一般性群众举报案件,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制定处理方案,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三是限时处结制。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群众举报和信访事项,在1日内登记、2日内提出办理意见或查核方案。对领导督办、立项直查和督办的案件,最长处结期限不超过15天;对干部考察和公示期间受理的举报,坚持在考察结束前和公示期满前办结。对需要转交下级办理的举报案件,下发批转函和督办单,承办时间一般为15天,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跟踪掌握进展情况,逾期未处结的,每周督办一次,连续两次督办仍不能处结的,承办单位负责人要向组织部说明情况。

  四是跟踪问效制。对每起处结的群众举报案件,都安排专人跟踪回访问效,采取走访、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重点核查认定事实是否清楚、处理意见是否恰当、适用政策是否准确、处理结果当事人是否满意等。对仍有异议的,进一步调查处理,确保案件办理工作的准确率、成功率和满意率。今年以来,对受理的反映干部问题的群众举报8起案件全部按照规定进行了认真查核,办结率和结服率均为100%。

  (来源:中共蓬莱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