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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平区推行“问题工作法”打造过硬组工干部队伍

发布日期:18-01-03 08:44 信息来源: 字号:[ ]

  今年以来,牟平区在全区组工干部队伍中深入推行“问题工作法”,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落实省委组织部“五个组工”要求,打造过硬组工干部队伍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各项工作在不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中得到巩固提升。

  开展“经常性督查”,提升组工干部发现问题的能力。出台了《推行组织工作“问题工作法”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基层党建工作常态化督查机制,组织部机关干部,并从全区范围内筛选50名经验丰富、业务素质突出的组织委员、政工科长,组建督查工作人员库,每季度根据督查内容、督查范围等组建10-15个督查小组,督查不少于全区25%的基层党组织,年内实现督查全覆盖。在每次督查前召开培训会议,督查后召开总结会议,反馈督查情况,明确存在问题,通过督导实战帮助各级组工干部掌握业务、发现问题、提升素质。目前已开展大督查2次,实地督查基层党支部1051个。

  梳理“三类问题”,提升组工干部研究问题的能力。组织各级组工干部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逐个梳理,分析产生的原因,按自身能解决、需要上级解决、由于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因素制约一时无法解决三个类型,分类建立问题台账,分清轻重缓急,分别进行处理。对自身能解决的问题,及时纳入各党(工)委《2017年基层党建工作任务一览表》和《抓基层党建工作月记实表》,明确方案抓紧处理。对需要上级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提出建议,及时反映,推动协调解决。对由于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因素制约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通过课题调研、建言建议等方式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解决。目前已围绕干部、考核、农村党建、区域化党建等5个方面工作开展了深入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为工作推进提供参考。

  落实“三定一交办”,提升组工干部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落实任务交办制,组织各级组工干部对存在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优先解决自身能解决的问题,积极推进其他类别的问题解决。建立周反馈、月调度工作机制,以党(工)委为单位,组织基层组工干部向区委组织部每周报送《组织工作意见建议征求表》,每月报送《党建工作任务每月落实情况表》,目前已汇总反馈意见180多条,推动组工干部在解决问题中进一步发现问题、研究问题,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供稿:中共烟台市牟平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