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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建立三项制度从严做好村干部亲属入党工作

发布日期:18-02-06 09:23 信息来源: 字号:[ ]

  针对村干部亲属入党易引发矛盾问题,龙口市探索建立了德行评价、通气预批、跟踪监督三项制度,确保村干部亲属入党公开透明、无杂音推进,从根本上消除群众误解,还村干部清白。

  一、德行评价,保证发展人选素质。借鉴干部“德”的考察评价办法,明确6项德行标准,即入党动机端正、原则立场坚定、发展意识强、奉献意识强、道德品质好、村内口碑好。采取民主评议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入党村干部亲属进行德行评价。乡镇组成考察组,对申请入党村干部亲属进行实地考察。在此基础上,考察组与村“两委”干部(有亲属被考察的村干部实行回避)、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个别谈话,视情延伸征求税务、工商、公安、信访等部门的意见。对民主评议“好”档次低于80%,个别谈话“同意”低于80%,一律不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通气预批,把牢发展入党程序。村党组织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中有村干部亲属的,需提前向镇党委通气。镇党委接到申报后,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德行考察。镇党委听取派出考察组汇报后,研究决定是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村党组织在召开会议确定村干部亲属为发展对象初步人选之前,需报镇党委预批,经镇党委同意,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方可进入发展党员程序。其中村党组织书记亲属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需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凡未经过通气预批程序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跟踪监督,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凡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村干部亲属,由镇党委负责安排一名乡镇机关干部作为监督员,跟踪观察了解日常表现情况,定期进行道德测评、工作生活情况考察,同时督导培养人做好培养工作,并报镇党委备案,被培养人定期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跟踪监督过程中,对发现存在一般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对出现群众反响强烈问题的,向镇党委、村党组织提出取消资格的建议。因监督员、培养人责任心不强,导致发展党员质量不高或出现问题的,将视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