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您当前的位置 :招远党建网 > 组工业务 > 干部工作 >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构建“三大机制”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发布日期:2018-07-19 00:00 信息来源: 字号:[ ]

为有效保护和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招远市探索建立“双向担当”“差异考核”“容错纠错”三大机制,激励广大干部立足新时代,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双向担当”机制,以用人导向引领干事方向。创新单位主要负责人署名推荐干部信用评级体系,使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荐干部与自身信用挂起钩来,实现双向担当负责:正向对组织担当负责,规范推荐提名程序。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荐干部,一律采用署名推荐的方式,写清被推荐人基本情况、拟推荐担任职务、廉洁自律、担当作为以及与被推荐人的关系等情况,作为研究动议干部的重要参考。同时,明确6种追责情形,强化对推荐责任的严细约束。逆向对结果担当负责,实行信用等级评定。将单位主要负责人初始信用等级设定为5级。推荐提名人选自被组织任用之日起,即建立与单位主要负责人之间连带责任关系。依据所推荐人选所在岗位年终考核等级,动态调整单位主要负责人信用等级。信用等级低于2级的,取消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荐资格,当年不予提拔使用。

“差异考核”机制,激励鞭策干部紧起来、跑起来。改变“一刀切”式的考核模式,防止“一把尺子量到底”,把全市15个镇街区分为5个考核组,98个市直部门和驻招单位分为9个考核组,分设统一的考核内容和要求,配套设置重点工作单项奖惩办法,成绩好的可直接升档晋级、差的予以降档,实现“一个舞台赛高低”。在此基础上,把考核结果与干部评先树优、选拔任用科学挂钩,对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数量按一档单位20%、二档单位15%、其他单位10%的比例确定,考核为3档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对镇街考核后2名、部门考核后20%的,对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对连续落后的,给予诫勉或组织处理,让各级认识到干部的命运掌握在干事创业中,掌握在自己手中,激励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容错纠错”机制,为敢闯敢试的干部撑腰鼓劲。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制定出台《招远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全面明确了容错的10个条件、5项程序,纠错的3个步骤,结果运用的5种方式和推进实施的3个保障机制。重点突出党的领导,从严规范程序,严格容错条件,对违反党纪国法、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严重阻碍全市改革发展或损害群众利益的3种情形,明确规定不得免责,确保方向不偏,避免认定不准,杜绝纪律“松绑”;突出关心关爱,理直气壮地为敢闯敢试的干部撑腰鼓劲,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及时予以澄清,对给予容错的干部加强教育引导,让干部切身感受到组织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