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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区:探索干部政治素质识别评价办法

发布日期:19-03-27 13:28 信息来源: 字号:[ ]
  探索干部政治素质识别评价办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我们党对党员干部的要求,首先是政治上的要求,政治素质是衡量新时代党员干部素质和能力的首要标准,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也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提出明确要求,各地也在探索制定相关措施。近期,中组部《组工信息》刊发了我市福山区的有关经验,请大家随小萱一起,看看福山区有何高招。
 
 
  2018年以来,烟台市福山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制定《关于加强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的办法(试行)》,在健全干部政治素质识别评价机制方面作出积极探索。
 
  细化考察内容
 
  区分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五大方面”,采取“负面清单”的方式,列出“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不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等38条行为表现,研究细化认定标准,将政治素质考察落细落实,为精准识别提供依据。
 
  完善考察方式
 
  坚持单位报告、考察测评、部门联动、分析研判多措并举,通过定期全面考察、平时经常考察、重要工作专项考察、组织生活随机考察等方式,延伸考察触角、提高精准度。配套建立政治表现写实和政治素质测评“两项制度”,逐个单位建立写实档案,每半年开展一次政治素质测评,并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确定结果。
 
  强化结果运用
 
  综合政治表现写实和测评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使用,对存在负面行为或问题的干部纳入预警管理,及时给予约谈提醒、函询、通报批评、诫勉和岗位调整等处理。对政治素质测评中“一般”及“差”等次得票超过三分之一和“差”等次得票超过五分之一,经核实确实存在问题的,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2018年以来,先后对8名干部进行谈话提醒、19名干部纳入预警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