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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创新“主题党日”活动推进党的组织生活集约规范高效开展

发布日期:2019-10-21 11:32 信息来源: 字号:[ ]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开展党的组织生活质效,促进基层党组织核心引领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招远市结合新形势下党员活动特点和基层工作实际,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实现“三个转变”,有效推进党的组织生活集约规范高效开展。

  组织时间由分散转向集中。要求全市各党支部每月25日前后统一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以活动开展为契机,将分散召开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按照规定频次安排在适当月份的“主题党日”当天集中组织召开,每月1次的党小组会和党支部委员会议原则在“主题党日”活动当天进行;每季度1次的支部党员大会和党课原则上安排在当季的“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在当月的“主题党日”活动中进行,可结合年度总结会一并进行,真正实现“集约开展、规范操作、务实高效”。

  活动内容由单一转向多元。“主题党日”的主题注重与党支部实际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政治功能,改变过去集中学文件、座谈交流等固化形式,将重大事项决策、民主议事作为活动开展的重要内容,深化分类指导。在农村,重点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支部提议、党员大会决议等规定,切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在城市社区,重点落实“五议两公开一报备”和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增强党员群众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社区治理的责任感、积极性;在国有企业,重点落实好党组织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制度,实行重大问题党组织审议前置、党员民主参与,规范决策行为;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重点落实好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制度,保证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适度的决策权;在社会组织,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组织与法定代表人定期通报和沟通党建工作情况制度,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

  质量把关由阶段转向常态。创新一项制度推进,建立“三三七”工作督导机制,各党(工)委、党组在当月活动结束后三日内完成对所辖党支部的全面检查、三日内完成整改落实、七日内完成资料归档,切实做到月清月结。用好一个平台支撑,各镇街党(工)委依托农村党建示范区(农村社区)抓好督导检查,每村安排联户党员骨干通过联户手机APP将会议现场及会议记录等影像实时上传,示范区(社区)工作人员实时在线指导把关。深化一项举措保障,全市层面实行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调阅、点评制度,每月按照比例调阅点评,每年实现调阅点评全覆盖,促进党的组织生活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