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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实施年轻干部“基层试用法”

发布日期:2019-11-05 11:15 信息来源: 字号:[ ]

  招远市把培养优秀年轻干部放在突出位置,实施“基层试用法”,通过试用研判、考察筛选、提拔重用,推动年轻干部向基层流动、在基层成长,努力让更多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

  引导年轻干部向基层流动。抓好开源引流,让年轻干部向基层一线汇聚。自2018年以来,将组织部单列计划招考的两个批次共38名优秀应届毕业生,全部安排到镇街工作;同时,从市直部门新考录的公务员、非教育卫生事业编人员中,根据需要选取30人安排到镇街基层,试用时间2年、每年考察1次,2年期满后发现“好苗子”,正式调入镇街工作,既解决镇街年轻干部力量不足问题,又发现综合素质优秀、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干部。

  坚持年轻干部在基层历练。把基层一线实践作为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主阵地。明确两项原则,即在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高素质专业化要求的基础上,针对年轻干部专门设置两个“硬杠杠”:一是要求镇街后备干部原则上要有一线工作经历;二是要求新提任的镇街班子成员原则上要承担包区(片)任务。今年以来,提拔重用24名35周岁以下副科级年轻干部,其中1989年以后出生的4名;统筹安排4名35周岁以下轻干部到镇街挂职副书记,严格按照基层成长“硬杠杠”要求分工履职,让优秀年轻干部在基层岗位加快历练成熟。

  注重年轻干部从基层选拔。建立健全年轻干部从基层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树立“三统一两优先”的鲜明导向。坚持政治导向、基层导向、实绩导向相统一,强化考以致用,明确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年度考核为一档的红旗单位、优先选用基层一线干部。今年上半年,累计开展干部调研13批次,共计提拔重用干部96名,其中镇街一线提拔重用干部57名、占总数的59.4%,无论在绝对数量上还是所占比例上,都更加突出干部成长“两优先”中的基层优先地位,切实让加倍付出的基层年轻干部有更多的机会成长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