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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东风云 | 杨禄奎事件

发布日期:2020-11-12 信息来源: 字号:[ ]
  “杨禄奎事件”是解放战争时期发生在烟台的一起涉外事件。该事件由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驻烟台办事处职员撞死人力车夫杨禄奎而引起。
 
  杨禄奎事件
 
  1947年5月23日下午5时40分左右,烟台人力车夫杨禄奎自大马路东首的森林路引车北行,突遇“联总”驻烟台办事处美籍职员阿力克·史鲁域琪驾驶的一辆5020号中型吉普车飞驰而来,杨禄奎将人力车避至路边右侧,在已无处躲避的情况下,吉普车仍不减速,纵车急驶,眼睁睁地将杨禄奎连人带车撞翻在地,车轴被轧断,杨禄奎后脑被撞破裂,脑浆涂地,前胸、小腹、腿、肩等部位亦遭车碾,惨不忍睹。肇事后,美籍驾驶员史鲁域琪见死不救,妄图驱车逃逸,幸被我同胞所阻。在附近闻讯赶来的《大众日报》社长匡亚明,喝令肇事者驾车,并让自己的警卫员押车,将重伤昏迷的车夫送到附近法国医院抢救。但杨禄奎因伤势严重,医治无效,于当晚死去。
 
图为杨禄奎被撞事发现场
 
  事件发生后,史鲁域琪拒不认罪,“联总”驻烟办事处负责人也百般抵赖,激起了烟台人民极大愤慨。全市的工人、学生等各界人士纷纷组织起来,采取集会、游行等方式进行抗议,声讨肇事者,要求赔偿损失、抚恤死者家属和安葬死者。事件发生当天,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和烟台市总工会,一面对死者家属进行慰问和救济,一面果断决定联合向“联总”驻烟办事处提出抗议。姚仲明市长派外事办公厅主任赵野民,跟“联总”代表李普尔进行交涉,要求交出肇事者。起初李普尔提出将史鲁域琪交给外事办公厅即可,后由于我方坚持法律原则,据理力争,迫使其同意交烟台地方法院扣押等待审讯。交涉中,我方代表转达了由烟台市市长姚仲明、副市长徐中夫签署的烟台市政府抗议书和烟台市职工工会的抗议书。职工工会在抗议书中提出了五项要求:一是肇事者应依法偿命;二是由“联总”负责安葬死者;三是由“联总”负责承担死者的医疗、治丧等费用;四是抚恤死者家属;五是登报公开向全市人民道歉,并保证“联总”人员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图为群众自发走上街头游行示威抗议“联总”职员的野蛮行为
 
  5月24日下午,姚仲明市长同“联总”代表李普尔在烟台外事办公厅进行了首次谈判。开始,李普尔认为轧死一个人力车夫是小事一桩,企图敷衍了事。姚仲明市长严肃指出:类似事件在蒋管区是司空见惯的,但在人民当家作主的解放区是决不容许的。并且申明了政府的严正立场:一是对肇事者必须依法惩处;二是“联总”必须负责死者的医疗、安葬及其家属生活费等费用。最终迫使“联总”代表接受我方的正义要求。由“联总”牵头,组成我方政府代表和杨禄奎家属参加的三方治丧委员会,于26日举行追悼大会和送殡仪式,并负责死者安葬的全部费用,其它问题待研究后给予答复。
 
图为“联总”驻烟代表李普尔给杨禄奎送殡
 
  5月27日上午,姚仲明市长与李普尔举行了第二次谈判。开始,李普尔欲将惩办凶手和抚恤死者家属的问题混在一起谈判,姚市长当场予以驳斥,并站在死者家属的立场上,提出了抚恤金额计算办法。李普尔又以“联总”过去在蒋管区类似事件的赔偿金额为由,压低给死者家属的抚恤费。姚仲明市长严正指出:在蒋管区美军的赔偿金看起来驴比人还值钱,但解放区的人民不是奴隶而是主人,必须彻底改变那种蒋管区和解放区等同的观念。最后双方达成两点协议:一是先由“联总”付100美金给死者家属,以维持生计,全部抚恤问题则待李普尔请示上级后再作决定;二是由“联总”公开登报,进行道歉。5月28日,“联总”代表李普尔在《烟台日报》醒目位置上刊登了向中国人民道歉书,并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6月7日,“联总”驻上海办事处特派法律顾问达理琪来烟,与姚仲明市长举行了第三次谈判。最终在赔偿协议上签字,同意赔偿死者家属总计255万元北海币,合美金3400元,并同意将史鲁域琪送交地方法院审判。
 
  6月16日下午,根据双方协议,烟台市地方法院成立临时法庭,对史鲁域琪进行公开审判。到庭的各界代表300余人。在现场目击证人指证下,曾声称在蒋管区轧死个普通老百姓比轧死头驴还便宜的史鲁域琪无法狡辩,只好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老老实实地接受人民的审判。最后,法庭根据其悔罪态度判处史鲁域琪有期徒刑两年。鉴于史鲁域琪认罪态度较好,“联总”驻烟办事处又全部答应了我方提出的要求,也为了增进与“联总”的友谊,促其恢复救济工作,最后我方宽大处理史鲁域琪,准许其取保释放。
 
  “杨禄奎事件”的公开圆满解决,维护了中华民族的尊严,“杨禄奎事件”以中国人民政府首次审判外国罪犯而载入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