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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英雄 | 王之凤

发布日期:2020-12-15 信息来源: 字号:[ ]
 
  王之凤(1911—1936),海阳县石马疃头人,出生于中农家庭。7岁上学,读书勤奋。放学后,常边放牛边看书,乡绅夸其“挂角勤学”。
 
  1931年,王之凤考入莱阳乡师。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抗日救国活动,在集市、乡间发表演讲,张贴标语和募捐,支援东北抗日义勇军;在校外教唱《大路歌》、《流亡三部曲》等爱国歌曲,激发青少年的抗日救国热忱。
 
  1932年,王之凤在莱阳乡师经张静源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张静源被聘到香山小学任国文教员,自此,香山小学成为海阳的革命摇篮。其时,军阀韩复榘与刘珍年兵戎相接,战火燃及莱阳乡师,该校被迫停课。王之凤辍学回乡,在夏泽村育英小学秘密开展革命活动。其间,与孙铭瑞、孙世堂等共产党员,发动夏泽村雇农罢工示威,最后获胜。
 
  1933年夏,王之凤受中共莱阳中心县委派遣,到招远县开辟党的工作。在道头第五小学,成立招远县第一个党支部,为招莱边区的革命工作开辟了新的局面。是年10月,中共胶东特委书记张静源被叛徒暗害后,莱阳中心县委与上级党组织失去联系,文登、荣成、海阳、莱阳、招远、栖霞、牟平等七县党组织的代表,在文登乡师召开紧急联席会议,王之凤作为海莱代表出席了会议。会后,王之凤遵照会议精神,不遗余力地恢复发展党的组织。
 
  1935年,王之凤担任中共胶东特委委员。同年10月,胶东特委在烟台姜振芳果园秘密召开会议,研究武装暴动问题。王之凤认为暴动时机不成熟,不宜发动大的武装暴动,但正确的见解没被采纳。“一一·四”暴动失败后,王之凤不畏艰险,在白色恐怖下,奔波于海阳西乡,会同李桂岩等共产党员,为恢复党的组织,发展地下武装,继续进行斗争。山东民团第五路指挥张襄武勒令悬赏通缉:“活抓匪首王之凤者,赏大洋50元,知情不报者,以通匪论罪。”海阳县政府多次派警察到石马疃头搜查。后因保长马士杰告密,王之凤在荷叶山后村被捕。
 
  法庭上,王之凤慷慨陈词,宣传共产党革命救国有功,痛斥国民党镇压革命的罪行。县长骆茗庵用尽酷刑,逼问革命秘密,王始终守口如瓶。
 
  狱吏王繁英之祖父,是辛亥革命烈士,父亲因抗苛捐遇难。他对王之凤极为钦佩。两人互明心迹后,王之凤通过王繁英的关系,开展狱中斗争,对清乡中被捕人士进行不泄密、不自首的气节教育。张襄武逼王之凤写“悔过自首书”,他撰就《告同胞书》,号召人民奋起抗日。后得知即将就刑,饮了王繁英的诀别酒,咬破手指写下血诗:“笑对虎狼刑,囹圄播火种,刀头一滴血,乾坤能染红。”
 
  在刑场上,王之凤大义凛然,立而不跪。刽子手按倒数次,均毅然挺起。监斩官怕延迟时间,发生意外,只得破除斩规,昂立行刑。